足球比赛可以因为吸引观众观看而获得收入,同样它也把博彩行业带动了起来。赌博,要适度,因为金钱的诱惑眼红,倾尽血本,也曾让很多家庭赔的血本无归、妻离子散。不仅如此,很多足球运动员身为“当事人”,也参与了对比赛的操控,并锒铛入狱,这在中国足坛还曾轰动过一时。
早在2003年11月30日,中国的甲A联赛最后一轮,上海国际主场面对天津泰达,如果赢球,则有希望实现球队历史的第一次联赛夺冠。他们的最大竞争对手上海申花,在最后一轮之前积分比国际多一分,但申花是客场面对深圳,一旦申花无法客场取胜,则国际只要主场拿下泰达,即可实现夺冠。最后的结果果然让整个中国足坛震惊了:上海国际在主场1:2不敌天津泰达,但同时上海申花也在深圳1:4惨败,但即便如此,中花依然凭借一分的优势夺取最后一个甲A联赛冠军,天津泰达也成功保级。多年后,此事经过足协调查,确认了一场假球,而真正的“操纵者”,上海国际队队员申思、祁宏、江津和李明,每人在赛前得到了200万元,“帮助”泰达一定要赢下这场比赛。而那场比赛的经过也证明,江津对第一个失球的确有不小的责任,而作为后防中坚的李明也失误频频,由思和祁宏两位中场核心,更是表现低迷。
然而报应还是来了,在经过了快9年的时间,公安部门重新调查了此事,并将之前受贿的球员们逮捕,并分别判处了几年徒刑。不光如此,在当时因直接和间接受益的天津泰达和上海申花两队,也在十年的2013年联赛中,也各自偿还了当年的6分,赛季初从-6开始打起。或许,球员们最初依然是爱着足球的,但在利益面前,最终选择了妥协。在此,只想说我们热爱的足球,并不应该是单纯赚钱的工具,特别是在法律面前,一定要杜绝出格的诱惑!